文山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文山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市2015年春季将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和现场确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28日17时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文山市的人员在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政务大楼六楼)进行现场确认。
二、申报程序
(一)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
(三)每一步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后才进行操作,并上传个人证件照(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证件号码和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和现场确认。如需要再次登录修改信息,修改后请点击提交。申请人在填写通讯地址时只填写云南省文山州**市**学校即可,多填为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请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证件审核原件交A4纸复印件,缺一不可):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网络申报审核无误后即可点击打印(只收网报后打印的申请表,用空表填写无效);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体检表一份。请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到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地点规定在文山市医院体检中心,在医院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并粘贴照片后才能进行体检;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一份(附件1)可下载填写;
(七)非师范专业申报人员还需要提供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到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未报名者不再另行安排,测试成绩合格后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表;
(九)一寸免冠办证照片(请确保贴在申请表上,上交办证和网络申报的电子照片相同);
(十)所有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装入纸质档案袋(纸质档案袋请自己到文具店购买)。教育系统在职申报人员还要提供上学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专业性强的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对应,如: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而且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必须相对应;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而且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必须相对应。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合格证取证时间需在2013年1月后。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1、在文山市属地内工作(学习)或户口在文山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2、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3、在职教师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人员(如拥有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初中、高中或中专教师资格证)。
4、参加工作未满一年,不能提供年度考核结果的在职公办和民办学校教师。
5、在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毕业生不能提供申报种类所需《教育实习鉴定表》材料)的。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5日至5月13日
(三)报名地点
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政务大楼六楼)
(四)测试安排
5月20日在文山市第五小学安排测试,19日下午可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查看具体安排。(如时间地点有变另行通知)
六、办理费用
(一)体检由本人自行到文山市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
(二)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
附件(可点击下载):
文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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