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嵩明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基本情况:
(一)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属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嵩明县皮肤病防治站,主要承担全县麻风病、皮肤病防治工作,落实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和昆明市疾控中心及县卫生局下达的防治任务指标,做好麻风病防治和社会监测。
(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
嵩阳镇卫生院、杨林镇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和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均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另有两个分院,分别是嵩阳镇卫生院杨桥分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小新街分院。
(三) 县级医院
1.嵩明县人民医院,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42年,主要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型“二级甲等”医院,是嵩明县医疗、护理、急救、医教中心,也是昆明医学院、云南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昆明市卫生学校和我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实习进修基地。医院将贯彻“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管理先进”的办院方向和办院目标,力争全方位提升医院管理、服务及医疗技术水平,以更新的面貌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2.嵩明县中医院,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89年,设有病床200张,目前拥有CT、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医院突出中医特色,中医兴院战略,已建成两个市级专病、一个市级科研分中心、一个省级专科。
3.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昆曲高速公路与贵昆铁路交叉口的国家级嵩明杨林工业开发区,毗邻星耀水乡,医疗占地面积13亩,是昆明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以及嵩明县唯一一家云南省工伤定点医院,目前编制90张床位,常年开设内、外、妇、儿、急诊、口腔、麻醉等临床科室;开设检验、放射、功能(B超,心电图)、药剂等医技科室。主要辐射杨林开发区和职教园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单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
嵩明县皮肤病防治站 | 临床医生 | 全额事业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嵩明县人民医院 | 临床 | 差额 | 2 | 本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医学检验 | 1 | 医学检验 | ||||||
麻醉 | 1 | 麻醉学 | ||||||
临床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内科学 | 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 ||||
嵩明县中医院 | 临床 | 差额 | 7 | 本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 | 3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医学影像 | 1 | 医学影像学 | ||||||
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 | 临床 | 差额 | 2 | 本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嵩明县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 | 差额 | 2 | 专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医学影像 | 1 | 医学影像学 | ||||||
公共卫生 | 1 | 专科及其以上 | 管理学医药学 | 公共管理卫生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文秘、卫生监督 | 30周岁以下。 | ||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 | 临床 | 差额 | 2 | 专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 | 公共卫生 | 差额 | 1 | 专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妇幼卫生、卫生保健 | 30周岁以下;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医学影像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医学 | ||||||
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 | 自收自支 | 3 | 本科及其以上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及以下(1985年4月 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含)及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另外:凡是嵩明县卫生系统内辞职、辞退人员不得报考上述岗位。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联系电话:0871-67911441)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嵩明县嵩阳街道县城水真路20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嵩明县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在面试前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每一位报名考生都需提交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招聘单位)。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报名。
5.联系人:高兴文联系电话:67910062
(二)报名要求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嵩明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嵩明县卫生局共同负责。报考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嵩明县卫生局审计科办公室(嵩明县城北街41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对面)。
联系人:高兴文联系电话:0871-67910062
2.考试方式和范围: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二)面试
1.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最终综合成绩需达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2.嵩明县人民医院招聘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进行面试。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由嵩明县卫生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通知。
4.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5.面试时间及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核;若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核。
七、体检、考核
1、考核及体检由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嵩明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先进行体检,再进行考核。体检由嵩明县卫生局安排面试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核由嵩明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采取政审、调档查阅及谈话等方式进行。
2、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卫生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由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嵩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招聘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以添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嵩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费:
1.笔试考试费50元/人。
2.面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交纳)。
(三)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由嵩明县卫生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网站(http://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政务.cn/)和中国嵩明网同时发布。
十一、监督电话
嵩明县第三纪工委:0871-67924683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件:
嵩明县卫生局
2015年4月29日
在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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