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沾益教育系统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曲靖市沾益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沾益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业人员。(详见《沾益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4人
盘江镇中心学校(方城小学)1人;
花山街道中心学校(迤堵小学)1人;
大坡乡中心学校(示范小学)1人;
播乐乡中心学校(小海小学)1人。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条件:教师资格证任教层次为幼儿园,任教学科为幼儿园(学前教育)或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2.小学音乐教师3人
大坡乡中心学校(亮泉小学)1人;
播乐乡中心学校(小海小学)1人;
白水镇中心学校(下坡小学)1人。
报考小学音乐岗位条件:教师资格证任教层次为小学及其以上,任教学科为音乐,所学专业为艺术学学科下音乐与舞蹈门类目录下专业。
3.小学体育教师3人
盘江镇中心学校(吴家庄小学)1人;
播乐乡中心学校(乐利小学)1人;
大坡乡中心学校(德威小学)1人。
报考小学体育岗位条件:教师资格证任教层次为小学及其以上,任教学科为体育,所学专业为体育学学科下体育门类目录下专业。
4.初中物理教师2人
大坡乡麻拉学校1人;
白水镇第二中学1人。
5.初中化学教师1人
菱角乡第三中学1人。
6.初中历史教师1人
菱角乡第三中学1人。
报考初中岗位条件:初中层次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须相同;初中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报考者,任教学科不限。所学专业不限。
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所学专业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4.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设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5.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含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
6.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nqjrs.cn)、沾益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望考生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沾益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沾益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层次学科,具体岗位在录用前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选岗确定。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同时填写《沾益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将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示。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5年7月13日到沾益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分《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2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规定网站查询,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29—30日向沾益县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汇总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查分,7月31日公布查分结果。
(二)笔试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执行,于2015年7月13日下午17:30前到沾益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7月23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由沾益县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及加分类型和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考核、体检等招聘程序。考核、体检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的安排在沾益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必须在7月1日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不按时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责任由考生自负。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教育心理学》成绩还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情况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自动(自愿)放弃考生须按规定向沾益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5.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笔试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结果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沾益教育信息网公布。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沾益县教育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等额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递补人员情况由沾益县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五)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录(聘)用人员于8月25日到沾益县教育局集中选岗。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对应学科的学校岗位。选岗时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因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现场填报《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沾益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沾益县第五纪工委和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八、本方案由沾益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沾益县教育局人事科 0874—3162589
监督电话:沾益县第五纪工委 0874—3160989
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64655
附件:沾益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沾益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