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存查。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升学、做国外学历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可以证明自己留学身份,享受国家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的一些优惠政策。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对象: 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留学,并且连续在校学习六个月以上、结束留学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的语学堂、入学预科 班、语言培训班学习韩国语的学生、同时也不包括在韩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进修和工作的人员, 也不包括在韩国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国籍教师、国内学校派出的交换教授或教师。
**如因情况,本人不能来办,可委托他人代办,对于已回国而没有办理者,没有照顾情节,也不提供邮件办理业务,但可以托人代办。凡托人代办者,所需要材料与本人来办完全一样,不接收复印件。《留学回国 人员证明》在中国国内无法办理,故提请在韩中国留学生注意办理规定,并告知身边其他留学人员,尽量在回国前办理。并来办理之前务必上网查阅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间和地点,一有变动,我处将及时上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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