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2015年乡(镇)、教育系统会计岗位、
卫生系统会计岗位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和《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的规定,《二〇一五年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市级、乡(镇)、教育系统会计岗位、卫生系统会计岗位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领导
面试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担任副组长组成,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并邀请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面试对象
报名参加2015年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级、乡(镇)、教育系统会计岗位、卫生系统会计岗位,经笔试、通过资格复进入面试的考生。
四、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全天。
2、面试地点: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金沙路30号),考生必须在11日上午6:30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到面试地点报到,过时不到及证件不全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官:异地交流,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每个面试组设2名记分员,3名监督员,1名旁听,面试前一天入闱封闭。
5、面试程序:2015年8月11日上午6:30考生报到,统一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上午7:00分,考务工作人员及候考室管理人员组织考生抽签。7:30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按抽签顺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五、面试成绩的评定计算和公示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考试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由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独立对考生评分。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加权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香格里拉门户网:http://www.xgll.gov.cn及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面试纪律
(一)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不准冒名顶替,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追究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
2、参加面试考生应持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面试。其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递补。
3、考生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不得向考官报告自己及家庭人员的姓名,以抽签编码代替考生姓名,考官不得询问考生姓名。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并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收缴、封存。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在候考室内不得交谈讨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面试材料带出考场,考生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如出现违纪现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标准统一,前后一致,宽严一致,不得引导性评分。
2、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并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缴、封存,且不得从事与面试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3、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保守面试工作秘密,不得向他人透露有关面试的相关内容;面试时不谈论涉及面试题型、题目、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面试试卷内容;不徇私舞弊。
4、参加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5、面试现场的纪检监督人员,对面试如有建议、意见和要求的,可在面试前或在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向主考官提出,以便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七、未尽事宜按《二〇一五年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87-8222722
香格里拉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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