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2015年,县银生中学、县职业中学、县民族中学、县小、县民族小学、县幼儿园、锦屏镇中心小学、锦屏镇中学拟从全县乡(镇)中小学教师中择优考调40名教师,为做好此次教师择优考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择优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海同志兼任。
(二)设置笔试考点
考点:设景东一中1个考点。
主考:杨海(县教育局局长)
副 主 考:左元月(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考点巡察:罗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国旭(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三)设置面试考点
考点:设民族小学1个考点。
主考:杨海(县教育局局长)
副 主 考:左元月(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考点巡察:罗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国旭(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二、择优考调学校、岗位及人数(40人)
1、银生中学考调教师4人(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各1人)。
2、职中考调教师2人(数学、美术各1人)。
3、民族中学考调5人(语文1人、数学2人、计算机1人、物理1人)。
4、县小考调10人(语文5人、数学4人、音乐1人)。
5、民小考调1人(语文)。
6、县幼儿园考调2人(音乐或学前教育专业)。
7、锦屏镇中学考调4人(数学、化学、地理、生物各1人)。
8、锦屏镇中心小学考调12人(语文6人、数学 5人、音乐1人),具体岗位为:龙树小学语文1人,温卜小学语文1人、数学1人,利月小学语文1人、数学2人,磨腊小学语文1人、数学1人,董报小学语文1人、数学2人,灰窑小学音乐1人。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2012年7月31日以前任教的全县学校在职在编任课教师(2012年录用的特岗教师可以参加报考)。
2、各乡(镇)小学统测学科教师报考人员在2015年春季学期本人任教学科的期末测试成绩平均分(取本人所任教班级中的任一班成绩)位于本人任教乡(镇)内同学科、同年级前三名(含第三名)的教师中推荐。
3、各乡(镇)中学统测学科报考人员取2015年春季学期本人任教学科的期末测试成绩平均分(取本人所任教班级中的任一班成绩)与全县初中同学科、同年级的期末测试成绩平均分比较,在位于前7名(含第7名)的教师中推荐。
4、报考音乐、美术、计算机及县幼儿园岗位不受教学成绩限制,但本人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且推荐学校对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推荐不得超过1人。
5、所有参加考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岗位,本人所学专业或者本学年的任教学科必须符合考调岗位的专业要求。
6、中、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报考县幼儿园岗位必须是音乐教师或幼儿(学前)教育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拟录用前必须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人员在参加该岗位择优考调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各乡(镇)中心小学、各乡(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须严格控制报考人数,根据以上报名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师报考,超过规定的报名人数一律作废。乡镇中心小学推荐人数不得超过7人,乡镇中学推荐人数不得超过5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8人,文井镇中心小学推荐人数不得超过9人。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地点:银生中学对面,教师进修学校电教教研中心)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全日制及在职教育)、教师资格证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名表一份(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A4纸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笔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二)笔试地点:景东一中。
(三)笔试范围:本次考调笔试内容统一为教育学(25%)、心理学(25%)、国家教育法律法规(20%)、时事政治(10%)、新课程理论知识(10%)、景东县情(10%)。
(四)笔试需带证件:身份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公布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6日上午在县教育局及景东教育网公布。
五、面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结束后,分学段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8:00开始。
(三)面试地点:县民族小学。
(四)面试方式:15分钟说课,说课内容根据报考岗位的对应学科自行准备一式八份,不能用多媒体展示。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六、录取: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学段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在县教育局及景东教育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选岗: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8:00报到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根据本人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选择公布的具体岗位,并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一)近三年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二)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四)近三年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受到查处的。
(五)因本人违纪正在审查期间的。
九、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服从调入学校现有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不服从高职低聘、考调录用后拒绝办理调动手续或办理调动手续后不按时报到的人员一律视为自愿放弃考调,返回原单位工作,此类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择优考调,所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的岗位无多余人员的,不再另行补录。
(二)为缓解考调单位的岗位竞聘压力,所有考调人员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后,必须在新单位工作满一年才能参与中高职岗位的竞聘,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考调锦屏镇中学不受此条款限制。
(三)择优考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调。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择优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告网站: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官方网站()联系电话:0879-6221820;联系人:田老师、谢老师、雷老师、王老师。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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