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15年思源实验学校公开选调中学教师方案
根据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发展需要,为确保新学年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以下选调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专业
公开选调中学教师岗位20个。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4名、思想政治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二、选调范围
(一)除城区学校及海子山中学以外的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二)教龄满三年(2012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备中学教师资格;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教师学历必须本科及以上或在读本科;
4.教学成绩良好,近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所教学科成绩居校内同年级同学科教师的前70%,或位居城区学校及海子山中学以外的全县中小学同年级同学科(校名次)的前70%。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满足上述1至4项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即可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2.报考专业按所学专业(或现任教专业)报考,现任教专业由所任教学校出具任教证明,报名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多报无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8月8日至9日两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报告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小一寸近照4张;
2.提交学校开具的任教证明,在读本科需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内(从2012年9月1日至今)受到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的人员;
2.近三年内(从2012年9月1日至今)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选调办法
(一)开考条件
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1.2。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初中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
(2)笔试分数:100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
(三)考察
各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按教龄长、教学成绩、学历高的顺序优先确定考察对象。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选调。
九、培训
选调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人员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被聘用教师,必须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与发展,学校规章制度,教育科研及教学技能等。
十、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四)为确保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凡有直系亲属参加的实行回避制度。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华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878-7213485
未尽事宜,由南华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华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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