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法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及后续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度我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时间
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准时开始。
(二)地点
1、报考怒江州法院系统人员的面试地点: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七楼第一会议室707室。
2、报考怒江州检察院系统人员的面试地点: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六楼601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
1、司法岗位的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的方式进行。
2、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的程序和要求
1、采取统一组织、统一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
3、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面试确认表》、资格复审时盖了合格章的笔试准考证。
4、考生将由引导员从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规定的抽签程序抽签,并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面试开始后,考生抽签佩戴抽签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到休息区,整场考试结束方能离开考场。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穿着制式服装。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
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抽签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等个人信息。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及怒江党建网公布。
二、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体能测评及考察工作由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为先进行体能测试,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其他岗位的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评。
普通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
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一次性递补人员。
三、录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怒江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详阅《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文件和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其他有关通知。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怒江州人民检察院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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