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过进入
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文件和《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马龙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等规定,经过资格复审,现将马龙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5年8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分。
(二)考核地点: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马龙县政府大院二楼)。
(三)考核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个人密封的全部档案材料(须开具提档函的,可提前到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提档函);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3、考生个人鉴定材料,须交电子文档,版本为word2003(格式内容见附件二)。
(四)请按时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体检
(一)体检报到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早上7:10—7:30分。
(二)体检报到地点: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龙县政府大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携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七张参加体检。
2、考生须空腹体检,体检前禁止吃东西,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费用:每人320元,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4、请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二:个人鉴定材料(样本).doc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