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分别组织的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性、实用性、匹配性的原则。
三、专业素质考试对象
根据综合素质考试的结果,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616、0617、0618、0619、0620、0621、0622、0623、0624、0625、0626、0627、0628、0629、0630、0631、0632、0633、0634、0635、0636)和报考卫生系统医生护士岗位(岗位代码:0609、0610、0612)的考生安排在2011年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报考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606、0607、0608、0615、0637、0638、0639、0640、0641、0642、0643、0644、0645、0646、0647、0648、0649)的考生安排在2011年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请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到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进行资格复审(联系方式:0873—5228918)。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报考定向代课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学校和教育局出具的代课证明,2张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若考生提供的证件与姓名不一致的须出具公安更名证明等。201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等相关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资格复审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除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外,还须审核考生本人是否与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须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
(三)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符的考生,取消该考生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考生在专业素质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考生若仍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再下推递补。不按时资格复审和领取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专业素质考试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每人缴纳50元考务费(根据云发价收费【2011】15号)。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专业素质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教育系统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40分钟以内。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讲课内容为语文、数学六年级教材。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讲课内容分别为体育、英语、政治、音乐七年级教材。
2、考试时间、地点:2011年7月3日至4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在金平第二小学考试,请考生7:30到金平县第二小学候考室集中抽签进行考试(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二)卫生系统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采取跟班作业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与岗位匹配的相关业务。
2、考试时间:跟班时间共计4天(2011年7月4日至7月7日),2011年7月7日上午对跟班作业的考生进行打分,当场公布分数,并发给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3、考试地点
报考卫生系统医生和护士岗位(岗位代码:0609、0610、0612)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请携带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7月4日上午8点到金平县人民医院医务科报到,过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三)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审计局岗位
1、考试地点:金平县第二小学
2、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提问方式。
3、考试内容: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
4、考试时间:
(1)2011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考试岗位为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水利局(岗位代码:0606、0607、0608、0615、0637、0638、0639、0640、0641、0642、0643),请考生于7月11日上午7:30到金平县第二小学候考室集中抽签进行考试(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2)2011年7月11日下午2:00—6:00,考试岗位为金平县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审计局、岗位为(岗位代码:0644、0645、0646、0647、0648、0649),请考生于7月11日下午1:30到金平县第二小学候考室集中抽签进行考试(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六、考试分值
专业素质考试总分为100分,5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出现小数时,保留小树点后2位。专业素质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政审。当场公布成绩,并发给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
七、考试工作纪律
(一)监督工作。在整个考试工作中,由人大、纪检监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监督、指导。纠正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在考试过程中,对命题人员、考官、工作人员出现的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改正乃至党政纪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提出处理意见。
(二)命题人员和考官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必须申请回避。命题人员必须严守纪律,按程序进行试卷的制作、传递及保管。考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官在评分时,必须客观、公正、公平。
(三)工作人员严守秘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监督,若发现泄密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每个考场由5名考官组成,从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在人大、纪委的监督下,在专业素质考试开始前随机差额抽签产生考官,当天完不成相同岗位考试任务的考官保持不变。
(五)对考生实行封闭、抽签、编号管理。
(六)在整个考试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进行,制定实施细则、评分表、平衡表、考试通知等。关键环节必须作好记录备查。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对不按《专业素质考试通知》时间、地点和场次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必须携带人力资源部门发放的《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像片并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地点报到,过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素质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进行封闭,抽取考试顺序号,考生按顺序号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准透露个人、家庭成员及亲属的相关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次专业素质考试涉及各阶段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在“红河人才网”公布即视为告之,有关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考生个人。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方案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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