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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研字〔2015〕87号),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2016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原则;
2.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推免生,鼓励校内其他学院推免生和校外其他高校推免生报考;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讲究诚信,维护推免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史小卫
组员(按姓氏笔画):马晓华、朱黎霞、张哲、李智敏、胡英、梁艳萍、雷天民
督查:黄伟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3.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接收流程
由于学院招生名额和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课题组)接收学生名额有限,为保证学生利益,确保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顺畅,建议有意申报我院的同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即日起推免生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系统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yjsxt.xidian.edu.cn/pub,通过该系统学生可联系和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复试合格后,学院予以预录取。
2.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和录取流程。
五、复试
9月28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我院将在推免生报考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上确认是否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点击确认同意复试并根据我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综合复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等。
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已确定接收导师团队的“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和宣讲校园行活动录取者和已通过我院导师团队综合复试的推免生,复试成绩以导师团队考核结果为准。(注:宣讲校园行活动包含地区请见附件一。)
2.其他推免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具体复试安排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通知,请推免生务必按时参加。
六、录取
经复试考核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1)已确定接收导师团队的“优研计划”宣讲校园行录取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8日18点前完成报考,并于9月29日18点前完成录取确认。已通过我院导师团队综合复试的本校推免生(含通过“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考核的推免生),需于9月29日8:30-18:00在南校区G栋123西进行现场录取确认。)
2)其他推免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复试(复试通知和复试安排将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发送),并进行现场录取确认。
3)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
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的一次报考推免生,第一学年我院将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
5)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或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二次报考推免生不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七、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校纪委029-81891725研究生院029-88203489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029-81891417
八、其它特殊情况
因“推免服务系统”自身故障或我校网络故障,我院将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九、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本科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5.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阶段课程出现不及格;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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