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校际交流和学科交叉,2016年我院将继续加大招收来自其他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力度,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复试。
一、招生规模
我院201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为168名(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不超过总招生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本科就读院校需为:① 已正式通过相关专业评估的高等院校;② 国内公认具有较高教学水准或突出教学特色的优秀高等院校;
2、具有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分端正,有较强的创新与研究意识及相应能力;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4、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必须获学士学位,且毕业设计成绩不得低于“良”(或百分制的85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申请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进行确认。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及内容: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具体内容视考生本科专业及报考学科而定)。
2、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推免资格证明(见附件)、身份证、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科阶段设计作业集,每学期需至少列入一份作业(代表性内容),需注明指导教师姓名,也可视情况列入研究、美术等作业内容;A4开本装订成册,横竖幅不限;
3)按相关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4、推免生接受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五、工作机构
1、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春兰 教授
副组长:周铁军 教授
成 员:李和平教授 卢 峰教授 陈兰副教授 褚冬竹教授 邓蜀阳教授
徐煜辉教授 严永红教授 刘骏副教授 陈蔚教授
秘 书:孙国春
2、复试小组:按照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面试评分环节,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六、其他事项
请参见 “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免试建筑城规学院学习生工作的通知” (重大校研[2015]36号),热烈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来到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学习学习深造!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26321,023—65126327
邮 箱:yjb-2007@163.com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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