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新区公安分局力量,决定面向社会为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27名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公安工作,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本人无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其他单位除名、开除或辞退的经历,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习练法轮功经历和违法犯罪记录,能够胜任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男性,20-26周岁(1995年10月1日-1989年10月1日出生)。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
(四)截至2015年10月1日,具有唐山市户籍(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以上,形象良好,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纹身。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高新区人社局人事处(火炬大厦705房间) 5776535
(三)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父母和配偶现实表现证明、毕业证书(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及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背面写清姓名)。以上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需将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2.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须带齐以上证件,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现场填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一律存档不再退回。
3.报名费100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组织培训、聘用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人沟通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面试分值100分,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除本简章第一项第5条外,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由公安分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组织培训。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安分局负责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七)聘用。经考核、培训确定为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由公安分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到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公安协警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三个月,按照企业标准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待遇。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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