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资待遇偏低及无法解决编制、人员合理调动等诸多原因,造成市广播电视台人员流动性大、人才匮乏的现象。为了缓解人才紧张现状,留住专业人才,根据我台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向本台定向招聘和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招聘一批专业人员,特制定此招聘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2009年核定的“六定”方案(文编字[2009]14号),市广播电视台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0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40名,自筹编制20名。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2名,空编8名;自筹编制14名,空编6名。空编岗位为记者编辑、技术员、主持人。
二、指导思想
为加强市广播电视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员流动大、岗位空缺多、人才匮乏,以及自筹人员工资福利筹措困难的问题,提高我市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竞争力,把文昌市广播电视台打造成为我省东北部强势媒体平台。
三、招聘原则
以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广播电视专业人员队伍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专业人员。本次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四、招聘人员、岗位
(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5名。
1、编辑记者:2名,男女不限(定向从本台在编自筹人员中招聘)。
2、综合:2名,男女不限(定向从本台在编自筹人员中招聘)。
3、广播电视技术员、摄像:1名,男女不限,面向全国招考,中共党员。
(二)在编自筹事业编制人员6名,在文昌工作。
1、记者:2名,男女不限。
2、广播、电视技术员:2名,男女不限。
3、广播、电视主持人:1名,男女不限。
4、财会报账员:1名,女性。
(三)台聘编外自筹人员:8名,男女不限,面向全国招考。
1、文字出镜记者:5名,男女不限。
2、广播、电视技术员3名,男女不限。
五、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六)其他条件和要求
1、报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①报考定向从本台在编自筹人员中招聘的编辑记者、综合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台在编自筹人员,年龄40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无学历和专业限制。
②报考面向全国招考广播电视技术员、摄像岗位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摄像等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广播电视媒体相关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
2、报考在编自筹事业编制人员
①编辑、摄像: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2--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秘书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熟练使用电视非编软件,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对新闻有敏锐的洞察力。具有一年以上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
②广播、电视技术员: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2--4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前—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广播电视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专业,具有一年以上广播电视媒体相关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
③广播、电视主持人: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22--3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22--28周岁,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表演,持有国家广电新闻出版总局颁发的《播音主持证》,或通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或具有一年以上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相关经验者不限专业。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④财会报账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内(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台聘编外自筹人员
①文字出镜记者:全日制本科以上,年龄22--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男1.65M以上,女1.55M以上。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秘书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等专业,口才流利,熟练使用电视非编软件,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对新闻有敏锐的洞察力,具有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
②广播、电视技术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年龄22--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广播电视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专业,具有一年以上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以放宽至大专。
六、招聘程序
(一)成立文昌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吕小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员:王爱妹(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许环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斌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森(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局长)
符汪洋(市编办主任)
冯加说(市财政局局长)
符向明(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委员会主任)
伍文雅(市保密局局长)
张荣生(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冯鑫(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斌武同志担任任,副主任由张荣生、刘晶担任,负责具体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文昌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从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委员会和市广播电视台抽调。
(二)公告
提前10个工作日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者登录文昌市政府网站查询招聘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网上报名者须于2015年月日前(暂定)持有关材料原件到文昌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以公示时间为准。
3、报名提供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思想表现鉴定表、材料目录表等,表格请从网站公告附件下载。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取消或递减计划招聘的岗位。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1)招聘考试由文昌市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涉及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以及与记者、广播电视技术人员、主持人等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所占比例约90%。题型涉及单选题、判断题、材料题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2)面试为专业知识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内容为:根据本人的本行业及相关专业实践技能知识,专家评委提出2个问题进行答辩(1—3问题为论文内容;4—5问题为相关专业实践技能知识内容),满分100分。
4、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报考“定向从本台在编自筹人员中招聘”的编辑记者、综合岗位的本台人员每年工龄加1分计入综合成绩总分。成绩可登陆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五)预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文昌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在文昌市政府网站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录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文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办理入编手续。
2、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从该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七、录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财编人员按文昌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自筹人员按我台同等人员工资标准由我台发放。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63230316(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广电股),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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