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惠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需公开招聘资料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简介
惠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筹。招聘资料员1名,岗位不占编制,主要负责党建、行政、信访等工作的文件撰写、全局发文稿的审核。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学历,具有新闻传播或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年龄在35周岁或35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领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无违纪违法记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均不接受报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聘用期限三年,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在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料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按应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止(报名时间为10个工作日)到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报名(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19号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670211。
五、录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二)体检
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我局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通过聘用程序拟聘用的资料员,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结果在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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