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闽医大〔2005〕408号)和《福建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补充规定》(闽医大〔2008〕186号),经本人申请,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教务处复审,现将资格审核合格,准予参加2015年第二次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课程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准予参加本次学位课程考试的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准予参加2015年第二次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课程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名单
详情请查看:http://www.fjmu.edu.cn/s/60/t/44/ac/d3/info44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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