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规划局,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精神,为确保我省注册城市规划师续期注册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拟于2015年12月上旬在南京举办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继续教育工作由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教育协会承办。
二、培训对象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且需要继续执业的人员;
2.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登记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
本次继续教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40学时,选修课80学时,共计120学时。培训内容为:城乡规划与相关知识、规划实施管理等知识。
四、培训形式
必修课采取全脱产集中面授的形式进行;选修课采取集中面授和自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学考试成绩折算相应学时)。
五、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11月20日接受培训报名,请需参加培训的人员于11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省建设教育协会。此通知和报名回执可上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王飞、李亚楠,025-83750571(兼传真)、83750572;电子邮箱:jyxh05@163.com。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23日
易贤网温馨提示:
《附件: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回执.doc》来源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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