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公开面向基层遴选副科职干部1名,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团市委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公开遴选中层副职1名。
二、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及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三、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对党忠诚,政治素质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有综合部门工作经历;
5、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
6、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基层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均计算至2015年10月31日。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遴选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黄石青年网(http://www.hsgqt.com)、黄石市党建网http://www.hszzb.gov.cn)通过公告栏下载。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团市委组宣统战部(团城山杭州东路1号,联系人:马涛、黄菊,联系电话:6352603,电子邮箱:hstswzxb6352603@163.com;)报名。报名材料包括:(1)《共青团黄石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副科职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须如实填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组织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部门公章);(2)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照片底色为淡蓝色,电子版为JPG格式,尺式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3)提供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市、区组织部门签署“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4)提供近三年由本人主笔撰写的领导讲话和重要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理论研究文章等综合性文稿。(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3、资格审查。团市委将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领取考试通知和《准考证》。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
4、组织考试。考试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占总成绩的50%,业务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40%)。综合素质测试以公文写作为主,业务能力测试以撰写综合性文稿为主。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前3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由团市委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占总成绩的10%)。
6、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经团市委党组会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团市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有举报,经查实,存在影响使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录用人选进入团市委机关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8、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能够胜任工作的,团市委组宣统战部与拟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阶段相关事项将及时通过网络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黄石青年网、黄石党建网。
2、为方便报考人员咨询和了解公开遴选工作有关情况,团市委组织宣传统战部设立专线电话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咨询电话:6352603。
3、为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遴选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团市委当面举报。
受理地点:团市委组织宣传统战部;
举报电话:6352603;
举报邮箱:hstswzxb6352603@163.com;
邮政编码:435000。
共青团黄石市委
2015年11月3日
附件:《共青团黄石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副科职干部报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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