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林业局于2015年10月24日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中,部分岗位(岗位代码A001、A002、A003、A004、A005、B001、B003、B004)未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未能确保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001、A002、A003、A004、A005、B001、B003、B004八个岗位面试成绩无效(其余两个岗位符合面试工作规范面试成绩有效),需重新组织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5年11月15日上午,时间半天。
三、面试地点: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鸦叫尾)。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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