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经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提高选拔质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选拔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负责推荐,研招办负责考核录取,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招生学院成立以负责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并及时公布。
招生专业在本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成立以专业为单位以学术带头人为组长的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该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本专业的考核工作,制定考核计划。
二、选拔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
此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计入当年招生计划指标。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具体请查阅《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四、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面向我校二年级(2014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五、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5.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选拔办法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向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于11月14日前(具体日期以各招生学院公布为准)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申请表》;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两名或两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7)《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
(8)其他材料,如已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获奖情况复印件等。
2.资格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由各招生学院的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拟定具有考核资格的考核名单(考核人数由学院自定)。考核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由学院在校内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参加考核遴选的资格。
3.考核与录取
(1)考核的实施
①考核时间和地点
各招生学院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并公布。
②申请材料原件的审查
考核报到时,申请人须向学院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
③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能力、外语水平、综合思想素质等。各部分比重和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设定。面试应能全面反映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等。
(2)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与公示
硕博连读考核小组结合申请者的面试情况和申请材料评估情况,
综合评价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交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包括申请材料和考核材料)提交研招办,由研招办整理材料报学校审核,审核无误者于校内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将由学校盖章录取,并上报省招办备案。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①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
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体检者;
③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④未通过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网上报名、缴交报名费
①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14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报信息必须与《深圳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申请表》所填信息须完全一致。
②缴交报名费
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交费时间:11月5日-11月14日;
缴费方式:研招网报名系统网上缴费
(4)拟录取硕博连读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11月14日前,体检医院为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简称:南山医院)。具体体检事项请查阅《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5)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一般于录取当年的7月份,由研招办向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学籍、学习年限、待遇及培养管理等,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深圳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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