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柱县201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拟聘用陈永祥等112人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现予以公示。
一、 公示期限2011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7天。
二、 受理意见单位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电话:023—73332835;邮编:409100;联系人:李军。
三、 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调配办理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于2011年8月26日在教委顶楼会议室参加选岗后,按程序在教委人事科办理调配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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