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到县委政法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全县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严谨、务实、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截止2015年11月,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永善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到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4121083。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遴选领导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公开遴选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
(三)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主要内容及范围: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情等。考生于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的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永善党建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计划于2015年11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现场公布得分情况。
(五)考察。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面试分高者进入考察,若笔试面试分均一致,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六)确定遴选人员。根据考生的面试、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永善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县委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纪律要求及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三)参加报考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遴选纪律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向单位进行通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①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②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③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④违反考察纪律的;⑤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⑥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五)县纪委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4121079。
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