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有效缓解我区教育系统超缺编单位压力,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面向全区教育系统超编单位,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共51名。其中:高中教师22名、初中教师16名、小学教师13名(具体选调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选调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选调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的岗位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中岗位的选调范围和对象
(1)全区教育系统高中部分超编单位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高中任课教师,或全区教育系统高中部分平编、缺编单位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高中任课教师。
(2)全区教育系统初中部分超编单位(但渡九年制学校、长寿湖九年制学校、龙溪中学、新市镇中学、大洪河中学、龙河镇中学、葛兰镇中学)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初中任课教师。
2、初中岗位的选调范围和对象
(1)全区教育系统初中部分超编单位(但渡九年制学校、长寿湖九年制学校、龙溪中学、新市镇中学、大洪河中学、龙河镇中学、葛兰镇中学)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初中任课教师。
(2)全区教育系统小学部分超编单位(洪湖镇、八颗镇、云集镇、邻封镇、龙河镇、新市镇、石堰镇、葛兰镇、渡舟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但渡镇、长寿湖镇教管中心和凤城三校)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小学任课教师。
3、小学岗位的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小学超编单位(洪湖镇、八颗镇、云集镇、邻封镇、龙河镇、新市镇、石堰镇、葛兰镇、渡舟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但渡镇、长寿湖镇教管中心和凤城三校)超编学科的在职在编小学任课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身份且教龄小学5年以上、初中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日);
5、所学专业必须与选调岗位相同或相近,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我区教育系统初中部分超编单位超编学科的初中教师报考高中选调岗位者或我区教育系统小学部分超编单位超编学科的小学教师报考初中选调岗位者,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选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4、报名材料:
(1)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2)持由所在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3)“报考岗位”一栏,应统一填写为“高中地理”、“初中数学”、“小学语文”等具体内容。
(4)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资格审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局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验《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长寿中学
(3)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2、加分规定
(1)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龙河镇乐温小学、飞龙九年制学校、云集镇玛瑙小学、云集镇飞龙小学、云台镇桥坝小学、葛兰镇大坝小学、石堰镇义和小学、洪湖镇称沱小学、洪湖镇三合小学)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笔试成绩加5分;
(2)区(县)教委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笔试成绩加3分;
(3)区(县)委、区(县)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笔试成绩加5分。 每位考生的附加分最多不得超过5分。
2、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以讲课为主的方式进行。按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数2:1的比例,根据同一选调单位同一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 按同一选调单位同一岗位选调数和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确定为考核对象。
2、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由长寿区教委及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同一选调单位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寿区教委在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cqcsedu.cn)和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s.c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长寿区教委、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0661621(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 023-40244495(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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