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因治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政治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临时)路政治超员27名(限招男性)、监控员2名(限招女性)、炊事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为荣昌县常住户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路政治超员工作岗位。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色盲,、无违法、犯罪,无劣迹行为。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男性,裸视1.0以上,身高1.65米及以上。监控员限女性,除五官、身体、年龄、视力按男性要求外,身高为1.55米及以上。
(三)文化程度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驾驶证资格和熟悉电脑基本操作优先。
(四)报名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政审、体检、公示,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临时)路政治超员。
(五)炊事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4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荣昌县昌元街道昌元镇昌州中段278号路政大队办公室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四)报名资格审查:县交委纪检监察和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具体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一)面试
经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按100分计算,依得分排名,择优录用,纳入政审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
由荣昌县交通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组织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拟录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三)体检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由荣昌县路政大队参照《录用事业单位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身体合格者纳入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若初次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经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体检费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统一收取,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面试、政审、体检均合格拟录用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安排上岗培训,经培训合格者方可录用。
五、福利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送市公路局组织上岗培训,经上岗培训合格,取得治超人员上岗资格证。聘用(临时)治超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续签订合同。
(二)路政治超员每月的工资待遇1500元。单位按国家相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路政治超员实行统一着装上岗。
(四)炊事员的待遇执行路政治超工作人员待遇。
(五)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安排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具体负责。工作时间按五班三运转8小时工作制。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县交委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严肃招聘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一)本公告由荣昌县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46782222、46782260。
(三)联系人:康小凤、秦千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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