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1名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工作人员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0月31日),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3.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五、公开遴选的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前述网站下载)一式二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州扶贫办(联系电话:2134449)现场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审查。州扶贫办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州扶贫办综合科领取)。
(四)组织考试。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3选调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3.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替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网站和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扶贫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34449(联系人:纪文伟)
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附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