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教委获悉,《201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留守儿童(寄宿生)生活指导教师配备方案》出台,今年秋季学期将面向社会招聘生活指导教师54名。
据了解,根据学校现有留守儿童(寄宿生)人数,小学按50-60人、初中按200-300人配备1名生活指导教师的原则,以校为单位进行测算,全县今年共配足留守儿童(寄宿生)生活指导教师234人,现已有生活指导教师180人,今年秋季将面向社会招聘生活指导教师54人。
据了解,在八月中旬,各校由校长牵头成立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数量,实施招聘工作。对于2010年秋季招聘的生活指导教师,如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需重新招聘。对新上岗的生活指导教师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到校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留守儿童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生活指导教师职能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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