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泰安市如何补办普通话证书?
答:2011年1月1日以前参加测试的人员,不予补办。2011年1月1日以后参加测试的应试人补办手续要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人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申请人持刊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向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提出书面补办申请;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开具《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证明后应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持刊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所开证明、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如是在校学生期间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校学生或已经毕业学生须分别出具该校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申请人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事宜后,回泰安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加盖红章或钢印。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工作统一由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为3-6月、9-12月的每周四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北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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