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认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若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该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录取规则: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50%与南京大学专业校考成绩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5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近三年文理一本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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