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全面考核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音乐表演专业核心课程是否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目标。为体现我校提出的“强化基础、注重实践、突出素质,面向创新”的教育理念,实现本专业学生“能教、善编、会演”的培养目标,在本专业设置的诸多课程中选取了13门课程作为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有: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电脑音乐与制作、艺术概论、初级和声、舞台表演、歌曲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欣赏等。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音乐表演专业的考试,侧重考核音乐表演专业课程的学习是否达到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目标。
二、考试范围
主要涵盖专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音乐表演专业的内容,并参照本科音乐表演专业一年级和二年级的教学内容。重点考核学生音乐表演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应用能力。
考试不追求偏题怪题,以基础知识为出题的核心内容。为保证试卷的信度,除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外,其余试题均以客观性较强的形式为主。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指定教材为主,题型包括:主科考试(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音乐听觉。
教材:1.《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下册》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
2.《视唱教程》 陈洪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四、试题难易度
较容易题 约30%
中等难度题 约60%
较难题 约10%
五、说明
试卷满分为200分,2门课程所占分值为:主科140分(占70 %)、音乐听觉60分(占30 %)。
“音乐表演”专业专升本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主科考试和音乐听觉考试,总分为200分,其分值分配为主科140分(占70 %)、音乐听觉60分(占30 %)。
一、主科(占70 %)
《主科》考试主要包括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考生可以任选一项参加考试。主要考核与检测考生对音乐专业主科知识的掌握程度,音乐识谱能力、演唱、演奏或表演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技术条件等,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1.声乐表演方向要求
要求演唱声乐作品2首(中、外作品不限),钢琴伴奏自带,不得使用音像伴奏,演唱时间:8分钟以内。
2.器乐表演方向要求
无论任何乐器要求演奏练习曲、乐曲各1首(中、外作品不限),可自带钢琴伴奏,演奏时间:10分钟以内。
二、音乐听觉(占30 %)
音乐听觉考试为笔试,采用录音播放听记方式,考试时间约为50分钟。考试内容有:
1.听记单音。
2.听记音程。
3.听记和弦原位、转位 。
4.听记节奏短句模仿
范围:2/4拍、3/4拍、3/8拍、4/4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含有十六分休止符的节奏等。
5.听记旋律
范围:大调式,小调式,民族调式。
说明:每项内容弹奏前均用钢琴音色给出国际标准音高,听记内容弹奏三遍,节奏听记前使用钢琴音色给出标准速度,后在a音上弹奏所要记录的节奏型。记录可采用五线谱音符标记法,也可采用“X”符号进行标记;所有具有固定音高的考试内容,均采用五线谱方式记录,使用简谱记录将适量扣分;旋律听记前使用钢琴音色给出速律和标准音高。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演奏、演唱必须背谱,器乐演奏看谱演奏从主科总分中扣除5分。
2.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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