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关于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面试成绩及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公告
(第四号)
根据《普洱市水务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普洱市水务局于2016年1月22日上午组织面试入围人员进行了面试。现公告如下:
序号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40% | 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 ×40% | 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40% | 名次 | 是否进入经历业绩评价 |
1 | 杨仕永 | 2015022 | 71 | 28.4 | 84.80 | 33.92 | 62.32 | 2 | 是 |
2 | 邓家强 | 2015014 | 70 | 28 | 86.20 | 34.48 | 62.48 | 1 | 是 |
3 | 冯峥嵘 | 2015071 | 69 | 27.6 | 81.80 | 32.72 | 60.32 | 3 | 否 |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向普洱市水务局提供下列材料:
1.《普洱市水务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4)一式两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并填写审核人。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相关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工作调动文件、工作调动审批表等。
4.“在两个以上不同单位工作过”的,需提供调动通知或调动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现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科级领导职务、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6.“具有文秘、党务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并由单位证明人签字。
7.近三年(2013、2014、201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8.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授予的表彰、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授予的表彰、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各部委授予的表彰、获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涉及发表理论文章的,须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普洱市水务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