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浙江户籍(本公告发布日前取得),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因夫妻两地分居等原因,2016年申请调入诸暨,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教龄满三年,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