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过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共有27人进入政审考察阶段。为做好政审考察工作,7月5日区人力社保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审考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本次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一听、二谈、三查、四建议”的方法进行:听,就是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进行广泛的个别谈话,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谈,就是与考察对象本人进行谈话,了解考察对象的报考动机等情况;查,就是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查看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建议,就是考察组成员经共同研究、统一意见后,撰写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论建议。考察结束后,各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组的考察情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结论。区人力社保局将在考察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考察结果告知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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