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部分进入我部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部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及递补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 工作单位 |
综合调研一 131.2分 | 907137350902 | 云南大学 | |
907111910108 | 中国人民大学 | ||
综合调研二 128.0分 | 907111420624 | 外交学院 | |
907121020233 |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 ||
907133710223 | 浙江师范大学 | ||
综合调研三 126.4分 | 907112012407 | 南开大学 | |
907111810126 | 国际关系学院 |
请递补人选于1月29日24:00前按照《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能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