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第十七届高洽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015年9月18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15年5月7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3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反映。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0574-87415031李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4-88122236 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28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nbhrss.gov.cn/rsgl/gkzp/rygs/201601/t20160128_277153.html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及学位 |
专任教师 | 李文 | 女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专任教师 | 苏启立 | 男 | 本科/硕士 |
专任教师 | 黎贤强 | 男 | 博士研究生/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