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州委组织部同意,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决定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科员),具体岗位:办公室文秘。
二、选调范围
西双版纳州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工会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科员,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运用电脑,熟悉办公室业务。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6年2月1日)。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党建网、西双版纳州政务网和公文交换系统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2016年2月15日至2月19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西双版纳党建网下载),报名表必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交到州总工会办公室(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州人大办公楼一楼)。
(三)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出考试通知。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若低于规定比例,则不开考。
(四)考试(笔试和面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一并测试电脑操作技能,电脑操作技能测试结果记入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五)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综合得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
(六)体检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州总工会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州总工会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部门的监督。
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691-2124515
监督电话:0691-2146713(州第一纪工委)
附件:西双版纳州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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