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部署安排,请进入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本人于2月17日下午2:00—5:30到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东昌府区昌润路政务服务大厅对过,市政府四号楼925房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二、笔试准考证(留存复印件1份)
三、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四、《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
五、《公务员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须加盖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现仍在公务员岗位)复印件1份
六、有关证明材料
1、提交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在《报名表》备注中已注明:“具有《法律职业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还需提交《法律职业职业资格证书(A证)》 (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按《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执行。
联系电话:0635-8288941、8288203
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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