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6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天津市户口;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及《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6年2月1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4日18: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办理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人力社保局可以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已经开考的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 9:00-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3月18日18:00
(二)笔试。
特殊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其余专业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该岗位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50%+《学科专业知识》×50%计算。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
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4月1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教师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临床医学专业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临床医学专业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八)聘用。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所要求学段教师资格证者(校医岗位不需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电话: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819845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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