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个别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财务、稽查 (0701001001) |
129.6 | 508221861819 | 2月25日 | |
驻辽阳办事处 办公综合 (0701005001) |
130.4 | 508221210416 | 2月25日 | |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监管 (0701002002) |
131.3 | 508221340621 | 2月25日 | |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监管 (0701003001) |
129.9 | 508221792125 | 2月25日 |
请以上4名考生于2月18日前发送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按照《沈阳海关关于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沈阳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4-22695360;024-22695297
沈阳海关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