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简章》的规定,下列人员符合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加分的条件。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加分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23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加分人员有异议的,请在2011年9月23日前直接或来电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0873-3732130 3731874
地址:蒙自市红河州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 B420室
附:各县市加分人员情况表
个旧市 | 开远市 | 蒙自市 | 石屏县 |
建水县 | 弥勒县 | 泸西县 | 金平县 |
元阳县 | 红河县 | 绿春县 | 屏边县 |
河口县 |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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