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
现将西山区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一)在西山区辖区内工作或户口在西山区的人员。
(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所申请的资格种类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在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毕业生不能提供申报种类所需《教育实习鉴定表》材料的)。
(四)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含职高)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含职高)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合格证取证时间须在2014年1月后。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
西山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云南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新办公楼8-13室,西山区政府办公大楼旁,西山区秀苑路162号)。
(三)联系电话:0871-68257075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
1.就读学校在西山区辖区内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统一由所在学校经办人具体负责(不受理个人报名),包括报名资料的审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的收取等。
2.社会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当场进行资料审验,并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填写报名表,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书》。
(二)报名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期内(2002年6月1日以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不在西山区但在西山区辖区内工作的人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并由合同鉴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文件规定,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每人次180元收取。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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