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预计3月底前后进行,有关复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安排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另为便于考生顺利参加复试,请务必按照以下各项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第一项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所有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均已在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请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并根据《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对于调剂考生,一律参加调入专业所定复试科目的考试。
第二项 复试需携带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一)、往届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无学位者不需提供);
7、提交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并保证验证码有效期到5月底。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
8、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9、拟定向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定向培养证明》(统一格式,点击下载:《定向培养证明》)。
(二)、应届生(含成人应届)
1、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5、提交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保证验证码有效期到5月底。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
6、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注:成绩单成绩需截止到本学期,成绩不全一律无效)
(三)、同等学历考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并保证验证码有效期到5月底。请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
7、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补修过大学本科6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考生于复试前需持成绩单到相关院系进行审核认证,由院系主管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9、拟定向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定向培养证明》(统一格式,点击下载:《定向培养证明》)。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盖章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3、其他同上(一)或(二)或(三)要求的全部材料。
(五)、单考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三项);
4、《个人陈述》(见第四项)。
二、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携带接收性能良好的调频收音机一部,我校放音频点为FM87.2MHZ,请务必确保收音机能够收到该频点。
三、除考试必需用品外,所有考生还需准备2B铅笔及橡皮,工科专业考生可准备不具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一部。
第三项 《政审表》下载、填写、盖章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复试中要对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思想品德表现等进行考核,我校特制定了《2016年报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硕士研究生政审表》作为上述考核依据,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此表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务必由考生本人用兰黑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打印;并于复试报到时上交,否则将不予复试。
2、此表必须有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学习单位等)盖章方为有效。(注:表正面所贴照片也必须有单位盖章,否则无效)
3、《政审表》根据考生来源分三种:往届在职、往届非在职和应届,请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身份,填写相应的表格。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政审表》中的各项信息,且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对应信息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现实表现:
(1)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以来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态度;
(2)是否有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贪污盗窃行为等不良记录;
(3)是否有带头聚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流氓,偷摸行为;
(4)是否参加过法轮功、宗教,迷信等活动;
(5)在以往各类国家级考试中,是否有过作弊等违纪行为。
《往届在职政审表》下载打印:《政审表》
《往届非在职政审表》下载打印:《政审表》
《应届生政审表》下载打印:《政审表》
第四项 《考生个人陈述》下载:
请按要求A4纸打印,如两页请正反面打印,签名在第二页末,复试时上交。
《个人陈述》下载打印:《个人陈述》
第五项 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时,不准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个别考生属于身份证丢失及来不及办理的,需经辖区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要写明其身份证号,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户籍专用章。
2、复试时,应届考生必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如丢失来不及补办的,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证明上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注册学号、入学时间等信息,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3、对于学历、学籍信息在线验证不成功的,必须进行书面学历、学籍认证,并于复试报到时上交;届时如不能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将不准予复试。
4、凡拟定向就业的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定向培养证明》,否则,一经录取,录取类别将不得更改。
5、凡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复试结束,且已确定拟录取一周之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注:有关要求见复试办法),否则,录取库一经上报,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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