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报经州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同意,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7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遴选的岗位人数
(一)党务人员1名;
(二)组织人事干事1名;
(三)内勤2名;
(四)警戒护卫队员3名。
二、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机关在职科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2、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3、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
4、党务人员、组织人事干事、内勤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警戒护卫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务人员岗位
中共党员,有党务工作经历,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2、组织人事岗位
中共党员,有组织或人事工作经历,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3、内勤岗位(2个)
有文秘工作经历,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其中一名为中共党员;
4、警戒护卫岗位(3个)
男性,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转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未满的;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三、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其他不宜办理遴选情形的。
五、遴选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http://www.xsbn.gov.cn/Index.html)、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sbnrc.cn/)、西双版纳报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西双版纳州强戒所政治处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报名比例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到不低于1:3。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3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强戒所政治处(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129号)。
(三)资格审查。州强戒所政治处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州强戒所政治处领取)。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3、面试的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遴选计划不低于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对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强戒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蒋志军 李茂华
联系电话:0691-2145806 13887925819
监督电话:0691-2145524 2122207
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