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
关于组织2016届毕业生参加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的通知
为做好2016年度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校本部:2016年3月15、16、17、18日每天9:00--12:00,14:30--17:30;
呈贡校区:2016年3月15、16、17、18日每天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校本部报名点:云南大学信息楼(庆来堂旁)515办公室;
呈贡校区报名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中山邦翰楼学生事务大厅;
联系电话:65034273。
三、报名对象
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的2016届应届毕业生。
说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取证时间须在2014年1月后,普通话等级证书取证时间须在2002年6月1日后。
四、认定种类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请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认真填写,每人只能认定一种,请学生在相关表格内填写好自己的申请资格种类。
五、报名材料
测试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填写《云南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教师资格相关表格。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80元收取测试费。
七、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
八、测试通过后,考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网络申报及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报名地点,需提交以下材料,请各位同学提前准备好。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在校研究生需交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
说明: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凭毕业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加盖学院的党总支章,公章盖在思想鉴定表最后一栏);
7.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章);
8.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A4双面打印,化验检查必须有肝功能、两对半的检查结果。女生不用进行妇科检查。);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后,直接下载,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网络申报时间大概在测试通过后一周左右);
10.承诺书一份;
11.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申请表上贴2张,证书上贴1张),并在纸质照片背面写明学号、姓名、专业;
说明:照片需同时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9KB,电子照片的文件类型为.jpg,贴申请表的照片必须与上传到全国系统的电子照片一致;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承诺书下载附件。
注:《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大概在4月初,请同学们密切关注云南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及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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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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