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政法机关警力不足的状况,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稳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辅警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昭平县政法机关共招聘辅警17名。其中县政法委2名;县人民检察院5名;县公安局10名。各单位招聘职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和警务工作。
2.身体健康,机智敏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为1.0以上。
3各职位学历、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昭平县政法机关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
4.昭平县户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年满18至35周岁(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及刑满释放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未结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74-6687858
报考办法: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6张前往报名;属退伍军人还要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考试工作:由县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超过开考比例的,可以适当提高开考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6的比例。超过开考比例1:6的,则需通过初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选规定另行制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如招聘单位提出开考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开考。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昭平在线公布。
体检:按各职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时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到昭平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总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和政审:对参加县公安局招聘的辅警合格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并由县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政审工作由县政法委汇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出现体能测试及政审不合格人员,则按面试成绩总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员并进行聘任。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应聘人员无法适应辅警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
五、聘用人员待遇
受聘辅警聘任期内(包括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含个人缴交“五险”部分),单位缴纳“五险”部分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缴交,辅警聘任期各项费用由县财政按规定予以保障。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