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一)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获得学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20日至面试前止。
四、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见附表)。
五、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的其他有关程序参照《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的通知》(三人社发〔2015〕9号)规定执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