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研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6年初中毕业会考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办法
今年初中毕业会考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以及五年制高等职教招生考试合并进行,采取统分结合的办法,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分批次统一录取。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乐山一中、五通桥中学、峨眉二中划定指标面向全市招生。乐山市更生学校、草堂高中美术班、牛华中学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乐山一中、五通桥中学、峨眉二中、犍为一中、夹江中学、沫若中学各按本区域招生计划50%分配到学校所在县(区、市)域内的相应初中。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录取按志愿、按分数进行录取,定向分配设定最低控制线,即录取学校录取线下80分。
乐山外国语学校、四川博睿特外国语学校高中招生按照“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自主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各类普通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评价细则和办法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乐教发〔2007〕9号),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必须是B级以上。
学校被省教育厅命名的“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可依计划招收艺体特长生。特长生须参加中考。艺体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5%。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实行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学校制定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学生直接在招生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在升学考试结束后组织面试和特长测试,公示测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所在县(区、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乐山高新区所属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纳入市中区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2016年,我市原则上按初三毕业人数的50%左右核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再根据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设备设施、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省教厅关于各类学校班额及定向分配等政策规定,按学校类别分别核定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每个学校,并向社会公告(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发)。招生计划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计划调整,县(区、市)教育局汇总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的计划由省上制定。
(三)彝区“9+3”:乐山一职中、乐山计算机学校、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夹江云吟职中4所彝区“9+3”学校面向峨边、马边、金口河招生600名。
(四)中职学校:各县(区、市)教育局要认真按照市教育局下达年度招生1.3万人的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有力的举措,加强中职招生宣传组织工作,确保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高中的对象为: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需在我市参加中考,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
3.在县(区、市)域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报考。
4.正住户籍在我市或在市境内初中学校毕业的市外籍往届生。
5.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2)凡已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者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对象为:
1.彝区“9+3”招生对象为正住户籍在我市“两县一区”(峨边、马边、金口河)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高中肄业学生。
2.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历者)以及高中辍学生;返乡和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退役士兵;在职从业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年龄不受限,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学籍统一分类管理,非全日制部分按规定灵活学制实行。
四、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
为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提高教育考试信息化程度,全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县(区、市)教育局、招办要对有关学校和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培训,掌握技术要求,熟悉操作流程,确保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规范、顺利完成。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9日—4月1日。
3.网上报名网址:乐山市招生考试网(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①学生必须修改初始密码,记住密码,不泄露自己密码。②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③填写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或身份证的信息相符,且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若姓名、身份号码等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由报名点统一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修改,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报名点将修改信息资料报县(区、市)招办留档备查。
5.在县(区、市)域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带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历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户籍所在地(或原毕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要求进行考生基本信息补录,完成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到指定学校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
6.彝区“9+3”报名要求。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两县一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高中肄业生持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报名。在“两县一区”区域外市内学校就读,户籍在“两县一区”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报名。
(二)网上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14日12:00—6月17日17:00。
2.网上填报志愿网址:与网上报名网址相同。
3.志愿设置与填报:
提前批志愿:设置一个志愿,报考乐山一中、草堂高中美术班、牛华中学美术班在提前批次上填报志愿;填报五通桥中学和峨眉二中的非五通、峨眉本地考生在提前批上填报志愿(五通、峨眉本地考生填报以上学校的在示范性高中一栏填报)。
彝区“9+3”志愿:设置三个志愿,报考乐山一职中、乐山计算机学校、四川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夹江云吟职中四所招收彝区“9+3”学校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志愿。同时,可以兼报其他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志愿。“9+3”志愿填报原则上要求志愿数不得少于3所,并且均注明服从预录取或录取志愿调剂。
示范性高中批志愿:设置五个志愿,市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学校所在县(区、市)域内考生按志愿依次填报。各县(区、市)填报乐山更生学校的考生在此栏内填报。
一般高中批志愿:设置一个志愿,填报牛华中学、夹江一中的五通、夹江本地考生在此批次填报志愿。
五年制志愿:设置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类志愿。每类各设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各设两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愿调配栏。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送省参加全省统一录取。
三年制中职志愿:设置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分别设一个学校志愿,两个专业志愿;第三志愿设两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两个专业志愿。凡报考三年制中职志愿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
4.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环节,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为让考生事先熟悉填报流程及方法,保障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开展,5月13日至15日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工作。
5.志愿填报确认:所有批次志愿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签字,确认时间为6月18日,确认后的志愿表统一由县(区、市)招办存档备查。
五、考试时间、科目及命题设置
统一考试时间、科目为:
6月12日上午9:00-11:30语文
6月12日下午2:30-4:30数学
6月13日上午9:00-11:30物理化学生物
6月13日下午2:30-5:00思品历史地理
6月14日上午9:00-11:00英语(前20分钟为听力测试)
统一考试命题设置科目及分数: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考试30分);理化生18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史地13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体育40分;实验操作考试20分(物理10分、化学10分);总分820分。毕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每科以60分为及格标准,理化生合卷以72分为及格标准,思品历史地理合卷以52分为及格标准。
六、考试和评卷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
(一)文化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考试工作由各县(区、市)招委统一组织。考点应设在县(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分考点。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二)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依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乐教办通〔2015〕6号)执行,由各县(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技术装备处统筹安排,各县(区、市)电教教仪站组织实施。体育考试成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由各县(区、市)招办统一按照2016年报考考生的报名号码建立考试成绩数据库,标准数据库由市招办统一下发,各地在5月27日前统一报市招办。
(三)彝区“9+3”考试。凡报考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4所内地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高中肄业学生,均须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并以考试总成绩作为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的依据。
(四)职教体验生考试。已到市内中职学校的体验学生,均需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录取以考试总成绩作为依据。
(五)评卷工作由市教科所统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在6月23日由市招办统一发布。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在报名所在地县(区、市)招办登记查分。各县(区、市)在2日内上报中考查分库至市招办。市招办将查分名单交由市教科所进行查分。
七、加分
根据市教育局(乐教办〔2009〕70号)文件精神:“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报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实行加10分照顾。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外地学校加20分,报考当地学校实行单独划线录取”。
参加省运会获奖运动员、现役军人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报考五年制的考生,加分政策按《乐山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通知》(乐招委〔2015〕3号)文件执行。
同一考生同时具有多项加分,不累积,只选最高一项加分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成绩。
八、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严格按考生分数、志愿,分批次、分类、分县(区、市)录取。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由市和县(区、市)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上设立统一录取场,普通高中6月25日左右录取(含彝区“9+3”学校预录取),中职类学校6月27日左右录取,录取中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确定。任何县(区、市)和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录取过程中随意突破,凡考试成绩在录取线下的考生,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各类学校的录取批次依次为:
(一)自主招生录取
乐山外国语学校、四川博睿特外国语学校新生的录取在5月15日前按审批计划一次性完成,并将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后送市招办存档。已录取学生参加全市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但不参加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
提前批:
1.乐山一中、五通桥中学、峨眉二中、草堂高中美术班、牛华中学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提前录取。
2.彝区“9+3”面向“两县一区”预录取。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本县域内定向分配到相应初中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市)录取;乐山市更生学校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第二批:一般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按省上分配计划预留送省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录取
由市招办按省上下达计划进行预提名单,送省参加全省统一录取。其分数线的划定,将根据生源计划情况决定,若空余计划比较多,市招委将报告省考试院作出适当调整。
(四)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为了切实加强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的统一管理和规范录取工作,今年继续实行全市职业学校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统一按考生志愿分批投档录取。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录取,由市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审查录取名单。凡未按考生志愿和统一程序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一律不承认学籍。
九、经费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报名时须交报名考试费60元,其中文考费40元(县上留存20元,作为考务专项经费,上交市上2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信息处理、组织巡考、租用设备、招生录取等项开支);实验操作考试费12元,全部留存县上用于实验操作测试;体育考试费8元,全部留存县上用于体育测试。市、县(区、市)两级要切实做好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严格按标准收取,不得超标准或擅自立项收费。考试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及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六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分批次录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严禁超范围招生;严格督查监管,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严格尊重学生志愿,严禁篡改学生志愿;严格按录取分数线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分数线下的考生。
对擅自超范围、超计划招生或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学生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上学籍。违规招生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违规学校和所在县(区、市)负责。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今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以及五年制高等职教招生考试在市招委、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市上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建丹任组长,秦伟、周泉、张弘、韩涛、梁开禹、代刚、徐波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政策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招办负责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考试信息采集、考点规划和考场安排、组织考务培训、接送和分发试卷、试题的安全保密、发布中考成绩、信息管理和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教科所负责考试的命题、制卷、评阅卷(网上评阅)、查分工作等工作;市技装处负责实验操作考试。职成教科负责中职招生审录。监察室负责考风考纪监督查处。宣传法规科负责招生政策宣传。安全科负责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十二、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各县(区、市)、各考点和各初中学校要按要求制定完善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考试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切实做好试卷运输、保管和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考试及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乐山市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附件:1.乐山市2016年初中毕业会考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命题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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