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身份条件: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大悟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凡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含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学前教育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或师范专业毕业但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对口者、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笔试及面试(相应学段学科)合格证,方能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程序
1. 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至4月29日(工作日8:30—17:30)。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好正确的确认点。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2)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好后,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3)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至5月6日(有效工作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大悟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亲笔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要求正反面打印,照片需按要求与表同步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和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参加资格考试人员提供学历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获取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务案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1份,工作单位在大悟县的申请人员由所在单位鉴定,其他申请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局派出所鉴定。
(7)申请人照片(一寸)1张(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用于以后颁发的证书上。
(8)体检表,符合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自己从网上下载体检表,由本人粘贴与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电子档照片同版的1寸照片到大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进行现场确认时,要求申请资料填写完整,其中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学籍档案、教学实习资料或学历认证证明顺序装订好。
3. 颁发证书
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到大悟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事项
1、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或直接用电脑打印。
2、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咨 询 电 话:0712-7233887
现场确认电话:0712-7586072
大悟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附: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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