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师资力量,按编制数配足教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6年勐海县教育系统引进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6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其他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机关认定实施了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要求
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4-2016年内毕业),学前教育教师、财会人员、西定乡小学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其中县一中、进修学校引进人员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信息技术岗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国家级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岗位要求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财会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勐海县教育局2016年小学、幼儿园人才引进计划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学前 教育 |
财会 | 合计 |
县一小 | 1 | 1 | 1 | 3 | |||||
县二小 | 1 | 1 | 2 | ||||||
民族小学 | 1 | 1 | 2 | ||||||
勐遮镇小学 | 2 | 2 | 1 | 2 | 1 | 8 | |||
勐阿镇小学 | 1 | 1 | |||||||
打洛镇小学 | 3 | 3 | 1 | 1 | 8 | ||||
西定乡小学 | 1 | 1 | 2 | ||||||
勐混镇小学 | 1 | 1 | 1 | 1 | 1 | 5 | |||
勐满镇小学 | 1 | 1 | |||||||
县幼儿园 | 3 | 3 | |||||||
合计: | 8 | 7 | 1 | 4 | 4 | 3 | 7 | 1 | 35 |
勐海县教育局2016年进修学校、中学人才引进计划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化学 | 生物 | 物理 | 政治 | 地理 | 历史 | 心理 咨询 |
体育 | 合计 |
进修学校 | 1 | 1 | 1 | 3 | ||||||||
县一中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0 | |
县民族中学 | 1 | 1 | 2 | |||||||||
勐海镇中学 | 1 | 1 | 1 | 3 | ||||||||
县三中 | 1 | 1 | 2 | |||||||||
县黎明中学 | 1 | 1 | 1 | 3 | ||||||||
打洛镇中学 | 1 | 1 | 2 | |||||||||
合计: | 3 | 3 | 4 | 3 | 1 | 3 | 1 | 1 | 3 | 1 | 2 | 25 |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高校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3月25日。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2.县内定点报名
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1日。
地点:各用人单位(学校)。
应聘人员持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推荐表、成绩单(学生成绩系统打印)、其它各类证书、奖状等。201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由院校出具证明材料(需写明学生基本情况及取证时间)。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初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登记相关信息,对其教育背景、家庭情况、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初步了解,从中筛选出符合聘用条件、比较优秀的1-2名应聘人员报资格复审组。
2.复审:资格复审组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成绩单以及其他证书奖状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3.面试:复审合格人员可差额或等额进入面试,面试组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主要测试与岗位的匹配能力。按1:1确定拟招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
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协议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提档函等手续。
(四)体检和政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6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学籍档案、入党(团)材料到勐海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
1.体检由教育局组织,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2.毒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公安局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时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吸食毒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拟聘用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联合政审,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提供、补齐所需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提出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691-5123823,联系人:杨秀兰
六、本公告由勐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勐海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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