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西南石油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分专业复试小组。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学科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的工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组长:谢祥俊
成员:彭永清 钟仪华 何志雄 陈普春 宋国杰 丁显峰
秘书:金检华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运用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信息,补充采集参加复试的省外考点考生的指纹信息,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金检华
成员:王茂江 任光宇
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和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组成,在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
二、复试细则公布时间、方式
2016年3月21日公布在理学院主页,http://lxy.swpu.edu.cn/。
三、参加复试人员遴选、培训
理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招生工作,选派了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理学院已召开由各复试小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的复试工作培训会,对人员进行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了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复试小组成员已经明白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了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四、复试比例
按实际招生规模组织学生在比例1:1.2内复试,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A类线。
五、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以下程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程序。同等学力考生除以上程序外还须加试(笔试)。
2、复试时间、地点
根据理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复试从3月22日至4月17日分多次进行,复试地点在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明理楼A514。
六、复试考核方式
1、面试、笔试的要求
(1)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内容。
综合素质考察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基础知识: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主干专业课程,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须参加同等学力笔试:
①本科结业生;
②高职高专考生;
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给出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
(5)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中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30%,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40%。
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同等学历考生: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
组织考生现场听说,采用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交互式方法进行,
由复试小组成员进行评定。
3、相关加试科目
见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
4、调剂办法
“数学”硕士点接收报考数学类或统计类(学科代码前四位是0701或0714)且达到国家规定线的本科考生调剂。
“石油工程计算技术”硕士点接收报考相关专业(工学:石油工程类、计算机类,数学为统考数学一或者统考数学二;理学:数学类,专业课一为数学分析且代码601-609)且达到国家规定线的本科考生调剂。
“计算物理”硕士点接收报考数学类(学科代码前四位是0701)物理类(学科代码前四位是0702)或相近专业且达到国家规定线的本科考生调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对应届考生,重点考查考生所在学校对考生学习期间的全面评价和鉴定;对往届生,调阅拟录取考生的档案,由专人进行查阅。复试中各复试小组成员会就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国内外时事等进行提问,全面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通过考生的回答及其言谈举止,判断和了解考生的个性心理倾向、生活处世态度、沟通合作能力等素质。
八、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将考生录取成绩分专业、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规模,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拟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理学院2016年的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③加试课程(总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④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⑤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⑥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⑦复试的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均规定任何单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九、复试小组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名单转交各学科复试小组;
2.各学科复试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复试,复试小组秘书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3.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各学科专业复试日程安排、地点、考生分组名单
见理学院主页提前公示。
十一、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公示网址
理学院第一批复试名单公布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 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2016年4月4日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公布位置为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lxy.swpu.edu.cn/。
十二、2016年理学院拟招生人数:17人。
十三、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28-83037653,
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83032312、028-83032218。
理学院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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