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6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从4月18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为了申报人能顺利进行申报,现将申报教师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项
1、申报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5月10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网络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至17:3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报人妥善安排时间进行申报。
2、申报程序:(1)登录申报网站(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2)从申报网站“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3)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相关合格证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一张与网络申报上传证件照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照等申报材料;(4)审核合格后对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由州级认定机构组织);(5)审核认定条件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6)公布认定结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4、现场确认地点:弥勒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书;(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即《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即《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5)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教学实践鉴定表);(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注意事项
1、弥勒市教育局受理权限为户籍在弥勒市辖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弥勒市辖区且人事档案托管在弥勒市的申报人员,请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申报。
2、申报人员必须在2016年4月18日至5月10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和认定教师资格。
3、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正确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确认点,并记好选择的确认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州教育局认定,请申报以上种类教师资格的申报人选择认定机构时选择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局。
4、录入的申报信息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请申报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申报时请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5、为了规范、统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贴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请申报人统一在本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用A3纸型双面打印,《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要求用A4纸型双面打印,《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用A4纸型打印即可。提交申报材料时,请申报人用牛皮纸档案袋将申报材料装袋,并将《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张贴在档案袋正面填写好相关内容。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于5月16日公布在弥勒教育网(http://www.mlxjy.com),请申报人员注意查询,未按通知时间参加测试和面试的将视为自行放弃,后果自负。
7、不统一安排体检,不指定医院,申报人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提交体检表时需附体检化验单、心电图、B超图等单据材料。提交的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
8、弥勒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6月30日结束,认定结果将于6月中旬在弥勒教育网进行公示,请通过认定的申报人员于7月上旬到弥勒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证书(周末正常休息)。
咨询电话:0873-6122089。
弥勒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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